善待非人类动物的道德义务并非源于权利,而是因为它们拥有体验利益的能力,比如感知快乐(这种善意的考量,在人类社会之间引发共鸣)。这也被视为它们能获得道德关怀的唯一根本原因。
我们善待动物、对动物承担义务,并非因动物是拥有道德或法律层面的权利,而是社会共识认为其痛苦值得被避免,提升非人动物的福祉,也就是利益。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明确将权利主体限定为"能理解普遍法则的理性存在者"。他认为有且仅有具有理性的生物才能被视为道德主体。
因此,不具有理性特征的动物自然被排除在道德关怀的范围外,而动物福利值得被纳入我们的道德考量。

为了深化关于善待动物是因为它拥有利益而非权利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大致地通过以下两个子问题来讨论:
1、动物为什么没有权利,但有权益?
2、为何单独一个权益就足以要求人类的道德关怀?
这两个问题分别对应了关于权利论和利益论的概念、理论以及实用两个方面。
I.动物为什么没有权利,但有权益
为什么动物没有权利,却拥有利益?
权利与权益的本质区别在于:权利是指道德或法律赋予的特权(特权),其强调的是主体的自主性和不可侵犯性;利益则是他人为了满足对象需求而给予的益处,给利益受体带来福祉。也就是说,权利是道德能动者应服从的义务;利益是道德病人应受到的关怀。
因此,一些动物权利的捍卫者提出"承认动物利益即赋予它们权利"这一关切的核心简言之就是将动物的道德考量基础从"理性契约能力"转向"生命体验本身的价值"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权利与义务是深刻的绑定关系。先从权利的角度来说,拥有权利需要有道德判断能力(Carl Cohen)。而种群与生态系统具有非道德性。
自然界以“能量流动”与“资源竞争”为核心,捕食、寄生等关系无需“权利”框架解释。像捕食者无需尊重猎物的“生命权”、迁徙鸟类会因气候变化改变路线,这些均体现动物对生存利益的响应,而非道德判断的主张。故而非人类动物不能拥有权利。
同时,从权利的另一角度——义务出发,实行义务需要理性个体之间因为权利与义务的互惠性(Recht & Pflicht)而产生社会契约,这也是解释权利起源的核心(如罗尔斯理论)。
而非人类动物社会中没有契约理论。这是显而易见的,比如,由于海豚具有共情性,它们可能自发救助受伤同伴,但它们不会主动制定“禁止伤害同类”的这一法规。
因此,尽管动物可能表现出共情性和利他行为,但这些行为并非基于类似于人类社会契约的理性协商,故非人类动物之间无法构成双向承认关系 (reciprocal recognition) ,没有了这一构成道德义务的来源[5],非人类动物无法参与道德共同体构建。非人类动物既缺乏道德判断能力,同时没有承担权利带来的义务的意识,因此也没有资格主张权利。
从神经科学表明,非人类动物拥有类似人类的神经回路,能够体验情绪和感知痛苦或快乐,它们具有与人类相似的神经解剖学和神经化学基础以支持复杂的情感和意识活动。但通过镜子测试的动物极少,因此动物缺乏自我意识和道德推理能力,比如无法理解他人的心理状态。这些论证,基于科学证据考量,更支持将动物纳入“道德关怀对象”,而非“权利主体”。
鉴于神经科学的发现,确立了动物只是道德患者,但他们仍然无法回答一个最根本的伦理问题:为何仅仅一种利益”感受痛苦的能力” 就应当使人类给予道德上的考量? 为什么感受痛苦的能力,会使人类负有给予道德关怀的义务?
II.为何单独一个权益就足以要求人类的道德关怀?
为什么仅仅拥有利益,就足以获得人类的道德关怀?

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仅将世间万物划分为“人”与“财产”两大类。“人”具备权利,而“财产”则无。哈佛大学法学教授Kristen Stilt(Feinberg 2016年引用)。但是,尽管动物权利尚未被普遍承认,减少动物的痛苦已成为我们的伦理底线。比如欧盟的《动物福利法》:以非人类动物应该享有“福利” (welfare),即政府向社会中处于弱势的成员提供支持, 而非“权利” (rights) 为立法基础,要求禁止虐待动物以及处决时应减少其痛苦。这是因为,通过非人类动物和人类的长期共存,非人类动物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中的一部分,而当它们的权益和需求并非完全满足时,它们将处在社会中劣势地位 (disadvantage)。因此,政府应通过福利保障,为非人类动物提供支持。
因此“动物法”实质上都应是保护和福利的,并没有上升到“权利”层面。比如德国在2002年6月将动物处死详细地要求了我们应避免给其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对待,而没有赋予其法律权利。因此“动物法”实质上都应是保护和福利的,通过不上升到“权利”层面。我们处理人与动物关系的核心不是形而上的法理辩论,本质上而是对动物的利益保护,并主动地回应动物苦难。
再次,承认动物拥有利益本身即可推导出我们对动物的强义务。
特别是在一些实验、食用等有争议的领域中。例如,工厂化养殖造成巨大痛苦,即使非人类动物并不作为拥有权利的道德主体,人类仍有道德责任减少可避免的苦难,同样的,我们人类善待非人类动物也是基于身为道德主体的我们对动物的一种道德责任(Rollin)。
康德认为,人类对动物负有间接义务(indirect duties),因为虐待动物可能会有以下的后果:损害人性。这是因为,残忍对待动物会败坏品德,进而影响对同类之间的道德态度。(康德原话《道德形而上学讲演录》“人对动物的义务,实际上是对人自身的义务……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也会对他人变得无情。”)第二,同时我们也违背了对自身的义务:人类有义务保持自身的道德完整性,而虐待动物与此相悖。故关怀动物本质是维护人性。
简言之,"感受痛苦的能力"已足够要求人类采取保护动物的行动,而无需陷入权利归属的争议。
III.对现有的动物权利运动的观察和讨论
主张动物权利的权利论代表TomRegan说,动物与人类一样是“生命主体”,拥有生命、身体完整和自由的权利。并且他将“生命主体” (personhood)定义为任何能够体验痛苦、快乐、欲望和满足的生物,并具有内在价值和道德权利,但这一定位标准是十分模糊的,这一标准可能会排除部分人类如婴儿或者严重认知障碍者,却包含某些高等动物比如猩猩。
试想一下,若胎儿因缺乏自我意识而不具备权利,但同样无自我意识的猪却因能感受痛苦而被赋予更高道德地位吗?这种道德体的泛化模糊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自然差异、过度僭越了道德共同体的边界。

非人类动物拥有实感,具有感受力,却不能理解道德规则,同时无法承担违背道德规则的行为后果,因此它们单纯是“道德病人”。不过动物虽不是目的自身,但也绝非纯粹工具,所以,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我们会实行对减少动物痛苦的义务。这也是我们善待非人类动物以及考虑动物利益的主要原因 (Bentham)。
这是因为在康德主义中,理性是成为道德体的核心条件,由于动物并不具有这一条件,所以它们在道德共同体中被排除在外。而在动物权利运动中,他们主张的“物种平等主义”这一观点事实上意味着动物优先,这意味着支持它们有权利。在某些极端条件,既使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也在所不惜。TomRegan进一步扩展了“生命主体”这一标准、主张动物与人类都应享有平等的道德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等。然而,这种平等性是否合理?
事实上,在审视人类和动物这两个范畴时,我们可以发现两者之间存在重大且相关的道德差异。我们要明确道德体的概念,如第一部分 所说,动物仅是道德受体(moral patients)而非道德体(moral agent)。但是,动物权利活动家主张动物应得到与人类相同的待遇。他们并非将动物等同于人类,而是认为两者之间的差异无关紧要。如Bernard E. Rollin所言:“如果我们找不到人类和动物在道德上的相关区别,那将是探讨动物道德地位的最有力依据。”
人类通过文化进化发展出道德能力,而非仅仅依赖于生物进化。正是因为人类拥有道德意识。人类有更高的道德责任,而动物则没有这种责任。例如,基督教认为人类因创造神的形象而具有独特的道德地位,它们将“灵魂”等同于理性能力的观念。这为将动物排除在道德关注之外提供了哲学依据。进一步强化了人类在道德层面上的独特性。因此,道德的范畴并未超出人类。
动物权利运动具有明显的缺点。支持者常要求对动物的“绝对保护,比如反对使用非人类动物,谴责人类对动物的任何剥削,包括商业养殖、皮草行业和科学研究中的动物使用。但这放在现实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在科学实验中动物实验是必须的,即便是像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和OneKind这样的激进组织,也承认有必要进行一些动物实验。
查尔斯·达尔文作证反对禁止动物研究,并认为因害怕伤害动物而不使用动物进行研究是一种更大的恶,因为会阻碍知识的获取。
从历史角度中说,抗体、维生素和胰岛素的认识都得益于动物实验。动物实验使神经系统机制得以全面探索,并在大脑和遗传病病因、免疫反应、病毒性疾病和其他医学难题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没有动物实验,这些医学进步是不可能实现的。正是凭借动物作为研究工具,医学领域才能挽救并振兴了无数生命。因此,否认这一选项的动物权利理论必须被拒绝,我们也可以证明在动物权利运动中断言的:“医学科学已不再需要动物作为实验对象”这一想法是错误的。

我的观点实际上试图探讨的是:
如何在不承认动物具有权利的情况下,依然能够通过一种基于利益而非权利的框架,定义人与动物的关系,推动实现对其道德上的善待和法律上的保护?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事实上,我们与动物互动会给它们带来益处。在《Animals, and Science》一书中,作者Kevin Dolan解释了人类与动物互动对动物有益的其他几种方式:比如驯化,家养动物无需面对生存难题,政府立法保护家养动物免遭虐待,因此动物生存状态得到了改良。以及兽医学的进步在动物存活率方面带来的极大进步。从而维护了动物的福祉。这些都体现了我们在满足非人类动物的利益,但并未给予/赋予它们权益。
动物实验并不代表人道屠宰。功利主义仍会禁止不必要伤害,因为杀生违背了利益论中“最小化痛苦”原则,故科学家们会尽量满足非人类动物的利益,因此会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展开的动物实验,在某些领域,法律甚至要求使用动物来测试可能有害的物质。
因此我们主张动物拥有利益而非权利并不代表着我们可以更好的对动物进行剥削,而是寻找如何通过最大化整体福祉来决定对待动物的方式,从而可以提供更好的道德保障。
V.总结
我们善待动物的核心在于平衡人类的利益与动物的福祉,而不是将动物视为权利主体。这一立场是基于:动物本身缺乏参与权利体系的能力;且现有的动物权利理论尚存逻辑缺陷所做出的判断。
参考文献
按出现顺序
书籍
Becker, Lawrence C.Property Rights (Routledge Revivals): Philosophic Foundations. Routledge, 2014.
Bentham, Jerem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1780.
Bentham, Jeremy. The Collected Works of Jeremy Bentha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Clarendon Press, 1996.
Bentham, Jeremy.A Treatise on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1789.
Bryant, Taimie L. Animals Unmodified: Defining Animals/Defining Human Obligations to Animals. 2006.
Cohen, Carl, and Tom Regan. The Animal Rights Debate. Rowman & Littlefield, 2001.
Darwin, Charles.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John Murray, 1859.
Dolan, Kevin.Ethics, Animals, and Science. Blackwell Science Ltd., 1999, pp. 144-179.
Duffy, Regis A., and Angelus Gambatese, editors.Made in God's Image: The Catholic Vision of Human Dignity. Paulist Press, 1999.
Feinberg, Joel.The Moral Status of Animal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Kain, John.Kant and the Ethics of Animals. Routledge, 2010.
Kant, Immanuel.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Translated by Mary Gregor, revised by Jens Timmerman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4.
Kant, Immanuel.Lectures on Ethics. Edited by Peter Heath and J.B. Schneewind, translated by Peter Heat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Köllen, Thomas, and Doris Schneeberger.Avoiding Unnecessary Suffering: Towards a Moral Minimum Standard for Humans' Responsibility for Animal Welfare. 2023.
Korsgaard, Christine M.Kantian Ethics, Animals, and the Law. 2013.
Regan, Tom.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1982.
Rollin, Bernard E.The Ethics of Animal Welfare.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 7.
Singer, Peter.Animal Liberation. 1974.
Tuck, Richard.Natural Rights Theories: Their Origin and Develop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9.
期刊论文
Becker, Lawrence C. "The Obligation to Work."Ethics, vol. 91, no. 1, 1980, pp. 35-49.
Correa-Martínez, César Alberto. "Ética Y Derecho: Encuentro Entre Utilitarismo E Intereses De Los Animales."Deleted Journal, vol. 4, no. 4, June 2024, pp. 86-111. doi:10.62407/rces.v4i4.117.
"Do Animals Have an Interest in Liberty?"Political Studies, vol. 57, no. 3, Aug. 2008, pp. 660-79. doi:10.1111/j.1467-9248.2008.00742.x.
Meijboom, F.L.B., and B. Bovenkerk. "Fish Welfare: Challenge for Science and Ethics."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and Environmental Ethics, vol. 26, no. 1, May 2012, pp. 1-6. doi:10.1007/s10806-012-9399-6.
Pildes, Richard H. "Why Rights Are Not Trumps: Social Meanings, Expressive Harms, and Constitutionalism."The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vol. 27, no. S2, June 1998, pp. 725-63. doi:10.1086/468041.
Wood, Allen W. "Kant on Duties Regarding Nonrational Nature."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Volume, vol. 72, no. 1, 1998.
网站
"Alternatives to Animal Use in Research, Testing, and Education."DG, 1 Feb. 1986, https://repository.digital.georgetown.edu/handle/10822/708325
"Animal Rights Explained."Everything Explained Today, https://everything.explained.today/Animal_rights/
The Editors of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Cruelty to Animals | Animal Welfare, Animal Rights and Animal Protection."Encyclopedia Britannica, 20 Feb. 2009, www.britannica.com/science/cruelty-to-animals.
"Evolution Teaches That We Are Animals and to Behave as Such (Talk.Origins)."CreationWiki, www.creationwiki.org/Evolution_teaches_that_we_are_animals_and_to_behave_as_such_(Talk.Origins).
Fahad. "Animal Rights Meaning: What Are Animal Rights?"Earth Reminder, 7 Feb. 2021, www.earthreminder.com/what-are-animal-rights.
"Rights."New World Encyclopedia, www.newworldencyclopedia.org/entry/Rights.
"Shifting the Moral Burden: Expanding Moral Status and Moral Agency."Health and Human Rights Journal, 8 Dec. 2021, www.hhrjournal.org/2021/12/08/shifting-the-moral-burden-expanding-moral-status-and-moral-agency.
这篇是去年(2025)的John Locke哲学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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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写了快一年了,今天编辑的时候感觉脑子嗡嗡的,准备要写新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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